金融界2023年12月22日消息,勃利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因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99元。
据公告内容,勃利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姜”“噻虫胺”(标准指标为≤0.2,实测值为0.32)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为不合格食品。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召回已经上市的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勃利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构成了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了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299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