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7股被宣布减持

天资达人 券商风云 2026-05-09 4752 0
【21:12 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计划】

?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杜顺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57,2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3%。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40,547,100股)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16,664,000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8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股东家庭资金需求原因,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杜顺仙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

2、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杜顺仙女士所持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8.38元/股)。若在减持公1
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近日,公司收到杜顺仙女士发来的《关于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9:57 熵基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情况
1、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减持的股东精英士君及精英和义作出的关于锁定期安排、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按以下原则锁定所持有熵基科技的股份:
本企业持有熵基科技的股份分四批解锁,每批解除锁定的数量为本企业持有熵基科技股份的四分之一,解除锁定的时间分别为自熵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一年、二年、三年、四年。对于前述锁定期安排中涉及的未解除锁定的股份,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熵基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熵基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对于熵基科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日前6个月内,本企业通过参与熵基科技增资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完成前述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熵基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项锁定期届满之日本企业持有的部分股份早于本条第一项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之日,则该部分股份对应的锁定期限以本条第一项为准。

(2)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熵基科技、熵基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股票的收益将归熵基科技所有。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以及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出具的关于所持熵基科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熵基科技股票。

(2)在本企业承诺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如本企业拟进行减持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知熵基科技减持事宜,并在减持事宜公告后依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英士君及精英和义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

(三)精英士君及精英和义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19:57 博实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方式: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9,9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含本数)。

4、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公司董事谭晓勇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5%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将向公司申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5)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6)本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需修订本承诺函的,则修订后的承诺函内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晓勇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股东谭晓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和第九条规定的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的情形。


【19:57 建科智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619,6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陈振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陈振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公司股票的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于减持前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公告;
(3)如果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5)本人减持建科智能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6)本人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建科智能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建科智能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
(7)本人若减持建科智能股票,将于减持前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振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9:52 浙江永强: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3、 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不超过)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谢建勇 33,651,687 1.55% 25%
谢建勇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

【19:32 *ST亿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
陈小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14,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364%。陈小星先生在本年度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本人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减持期间若有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小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如下: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等有关规定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止,陈小星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未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发生。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陈小星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19:07 世纪华通: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偿还债务。

2、股份来源: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拟减持的股份为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部分)、非交易过户取得的公司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拟减持公220,294,620 3%
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3,431,54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46,863,080股)。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8月29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股东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王佶先生相关的股份限售的承诺
王佶先生因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即2014年9月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9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

王佶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法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次其个人减持的股份数量不会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吉运盛(即承诺人)关于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股份限售的承诺“针对承诺人持有的盛跃网络7,500万元注册资本,如截至承诺人取得本次交易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份之日,承诺人对该部分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自承诺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日,即2018年2月28日起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对应部分对价股份(占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总对价股份数量的37.50%)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若承诺人对该部分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等于或超过12个月的(自承诺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日,即2018年2月28日起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对应部分对价股份(占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总对价股份数量的37.50%)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针对承诺人持有的盛跃网络12,500万元注册资本,如截至承诺人取得本次交易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份之日,承诺人对该部分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自承诺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盛跃网络股2018 8 24
东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对应部分对价股份(占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总对价股份数量的62.50%)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若承诺人对该部分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等于或超过12个月的(自承诺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盛跃网络股东之日,即2018年8月24日起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对应部分对价股份(占承诺人在本次62.50% 12
交易中取得总对价股份数量的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承诺人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组相关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本次申请减持计划的股东在承诺期内均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上述限售股份均已在限售承诺期到期后完成解限,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不存在其他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且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价亦不存在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等情形。


【19:02 天承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市睿兴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兴二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8,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0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股东睿兴二期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睿兴二期计划自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8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8,591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6803%。


【19:02 富创精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泰州祥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祥浦”)持有公司股份36,130,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0%,其中19,901,477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16,229,184股为公司2023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2025 10 10
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年 月 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股东泰州祥浦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9,186,322股的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3,062,107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6,124,215股。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19:02 智洋创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陈晓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78,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4%,董事孙培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2,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董事张万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1,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副总经理鲍春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3,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副总经理王书433,058 0.19%
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副总经理胡志
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以上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董事陈晓娟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9%),董事孙培翔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董事张万征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0.03%
股本的 ),副总经理鲍春飞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副总经理王书堂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副总经理胡志坤先生计划通过1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8:57 永臻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睿和恒”)持有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948,80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67%。

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相道”)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32,16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17%;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嘉茂”)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92,98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20%。君联相道与君联嘉茂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125,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圳睿和恒的通知,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17,68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372,56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745,12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公司收到股东君联相道、君联嘉茂的通知,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17,6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372,560股1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745,1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8:32 国航远洋: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 减持 方式 减持 期间 减持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拟减持 原因
薛勇 不高于 649,738 0.1170% 集中竞价 交易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15个交 易日后 的3个月 内 按市场价格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股份 个人资金 需求
徐倪伟 不高于 100,000 0.0180% 集中竞价 交易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15个交 易日后 的3个月 内 按市场价格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股份 个人资金 需求
何志强 不高于55,725 0.0100% 集中竞价 交易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15个交 易日后 的3个月 内 按市场价格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股份 个人资金 需求
张轶 不高于 5,000,000 0.9002% 集中竞价 交易/大 宗交易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后 的3个月 内 按市场价格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股份 个人资金 需求
林耀明 不高于 3,540,180 0.6374% 集中竞价 交易/大 宗交易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后 的3个月 内 按市场价格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股份 个人资金 需求
上海融沣 商贸有限 公司 不高于 1,762,250 0.3173% 集中竞价 交易/大 宗交易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后 的3个月 内 按市场价格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股份 自身经营 资金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股东张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林耀明及上海融沣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述三名股东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可能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8:32 兴通股份: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雄安和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海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6,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2、公司股东山东日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投资”)为公司IPO前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陈庆洪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盈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88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近日收到和海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和海创投出于股东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60,1000.4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

2、公司近日收到日盈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日盈投资出于股东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89,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8%。

3、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计不超过6,500,000股,不超1
过公司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计不超过3,2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4、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对外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 1 2026 8 31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施。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8:32 圣泉集团:圣泉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9日,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46,388,498股;公司副总裁
唐磊先生(以下称“减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2,050,000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0.242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2026年6月1日起3个
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减持主体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95%,占其本人持股的12.1951%。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8:32 禾望电气: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郑大鹏先生持有公司2,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01%;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肖安波先生持有公司2,9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72%;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陈文锋先生持有公司2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6%;副总经理梁龙伟先生持有公司41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0%;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周党生先生持有公司3,453,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15%;副总经理王琰先生持有公司2,464,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62% 92,000 0.0200%
;董事会秘书曹阳女士持有公司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郑大鹏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5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25%;709,500
肖安波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44%;陈文锋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1,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90%;梁龙伟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76%;周党生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63,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79%;王琰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1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340%;曹阳女士拟以集中竞价交1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4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8:32 永茂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主体为江苏磊昶营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磊昶”)、徐州宏芝营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宏芝”),其中江苏磊昶持有公司7,11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徐州宏芝持有公司2,1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江苏磊昶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16,2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351,500股,合计不超过6,867,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8%;徐州宏芝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83,2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54,400股,合计不超过2,137,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江苏磊昶、徐州宏芝均成立于2016年1月,为公司IP0前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系员工基于自身情况及资金需求所作出的决策

【18:27 永兴材料: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杨国华 70,000 0.0130% 0.0132%
姚国华 30,000 0.0056% 0.0057%
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减持区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目前,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杨国华先生、姚国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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